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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資訊組長 - 所有公告 | 2023-08-17 | 點閱數: 139

【重要】請貴校務必報名參加教育部及本市「數位學習推動優良教學案例徵選」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7 月 19 日臺教資(三)字第 1122702927 號及本局 112 年 6 月 27 日南市教資第 1120820376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本市教師使用數位學習平臺或新興科技實施數位教學與學習模式,進行特定學科或跨域教學模式設計,並分享推動成果,請貴校務必至少繳件一份數位教案同時參加教育部教學案例徵選及臺南市教學案例徵選。

三、參與自主學習組、 PBL 學習組、新科技組之數位教案,可同一份數位教案參加教育部教學案例徵選及本市教學案例徵選,唯依據比賽規定「參選作品須保證所提供之內容未侵害或抄襲他人著作、未經刊登、非授權自其他人或單位之原創作品,且並未於其他活動重覆參選而得獎」,故教育部徵選若得獎之教學案例則不再參與本市教學案例徵選評選。

四、因應教育部教學案例徵選組別與臺南市內之不同,若於教育部教學案例徵選組別參與「數位素養組」之教案,則臺南市教學案例徵選請另外參加其他組別。

五、教案徵選重點摘要如次:

(一)教育部

1. 徵選組別: 自主學習組、 PBL 學習組、新科技組、數位素養組。

2. 報名期間: 112 年 8 月 21 日截止至 112 年 10 月 2 日。

3. 報名方式: 請依教育部教案徵選計畫(附件 1)相關規定填寫 Google 報名表單,並上傳相關電子檔,連結: https://forms.gle/T8qnPnuw5Bzw46L9A

(二)臺南市

1. 徵選組別: 自主學習組、 PBL 學習組、新科技組。

2. 報名期間: 即日起截止至 112 年 10 月 2 日中午 12 時為止。

3. 報名方式: 請依臺南市教案徵選計畫(附件 2)相關規定填寫 Google 報名表單,並上傳相關電子檔,連結: https://supr.link/oNbcV

六、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局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 林雨潔教師,網電: 69183 ,市話: 2130669 分機 4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