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有關本市 113 年國中小選購校園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之建議事項,詳如說明
一、依據 113 年 3 月 13 日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3 年推動辦公室第 3 次工作會議」辦理。
二、對象: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含市立高中之國中部)。
二、教育部建議學校選購數位內容及教學體時,能配合「介接教育體系身分認證服務」及「授權將資料或學習數據傳送至教育大數據指定之系統」,以利未來精進決策及分析學習成效。
三、倘數位軟體廠商有配合介接窒礙難行之處,仍以學校需求之數位軟體為優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