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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所有公告 | 2021-03-23 | 點閱數: 575

(一)本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介聘事宜,均依「臺南 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 實施要點」規定辦理,前開規定可至本局課程發展科之 法令規章區下載(網址: http://boe.tn.edu.tw/boe /wSite/lp?ctNode=398&mp=21&idPath=393_398)。

(二)經由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本市國中及國 小之專任輔導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校內其他 教師職務。

(三)本市白河國中為可能超額之學校(專任輔導教師),若專 任輔導教師經由他縣市教師介聘作業調入該校,遇該校無教師缺額之情形時,應無異議接受本局協調至本市他 校服務。

(四)另,本市辦理實驗教育計畫之學校,計有仁德區虎山實 驗小學、新化區口埤實驗小學、七股區光復生態實驗小 學、新營區南梓實驗小學、安平區西門實驗小學、關廟 區文和實驗小學、南區志開實驗小學、左鎮區光榮實驗 小學等 8 所實驗學校,其辦理實驗教育之內容請逕洽學校 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