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110.6.9.本市教育局<為因應全國各級學校因疫情延長停止到校上課至學期結束,本市所屬學校教育相關事項配套措施>公文內容,重點如下:
1. 國小畢業證書、高國中小學生物品及相關費用退費等,<俟疫情趨緩後>分流通知領回。
2.在校生學期成績處理方式:
(1) 取消高國中小期末定期評量。
(2) 國中小定期評量採計 5 月 18 日以前成績占百分之四十,平時評量成績採整學期(含 5 月 19 日停課後之成績)占百分之六十。